土地 合作建設地下停車場並向社會公眾開放

土地 合作單獨新建停車場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二是對充分利用建築物地下空間超過配建標準土地 合作建設地下停車場並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部分符合相關規劃的超配部分可不計收土地價款。鋪排桃花嶺北入口停車樓、湘江歡樂城地下停車場、聯江公園停車場、梅溪湖文化藝術中心及洋湖濕地公園D區停車配套項目等5座公共停車場,新增停車位1875個。總建築面積達3096.8平方公尺,分為地上11層、地下1層,設置機動車位220個,土地 合作總投資近2000萬元。達竹煤電公共停車場項目建成後,具有占地面積小、泊位多、車輛停放集中化等優勢,土地 合作將極大地緩解張家灣片區停車難的問題。新建商品房社區車位配比鼓勵高於1:1《辦法》中規定,停車場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相關建設標準和規範,配套建設照明、通訊、排水、通風、消防、視頻監控等系統,設置交通安全和防汛設施設備及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土地 合作不得影響人防工程、道路、廣場、綠地以及原有設施的使用功能及安全。據悉《通知》還提出了停車場產權登記的要求允許整體或整層轉讓和轉租單層停車場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再分割轉讓和分割轉租。土地 合作針對住宅社區停車位元趨緊這一情況《通知》還允許既有住宅社區增建停車設施。

https://park24.com.tw/合作洽詢聯絡我們/土地評估/

分類: 未分類。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