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定

7文定禮俗記要,蠟燭,昔稱“納吉”及“納徵”,文定雖然不像結婚般繁複,但傳統習俗仍非常重視,男女雙方均需準備若干禮品,其過程如下:訂立婚約蛋糕英語:engagement 文定禮的功能是將雙方的婚姻關係用禮俗的方式加以確定,並以之獲得社會承認和監督。9議程文章轉自:簡介文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文定時男方需準備之物品:送給女方之衣服、鞋子、襪子、項鍊、手鐲、戒指、耳環等金飾,各項物品皆取偶數,亦可折合現金。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別並贈禮品。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這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準,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3訂下終身後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你總聽過吧! 所以六禮中要有米香餅。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4]。3,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損害賠償責任分成下列兩種: 1,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亦即可以請求金錢損害賠償。 http://www.hwayoung.com/

 

分類: 未分類。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